有人问 C++ 程序员为什么头发少,他说内存是自己管的,头发也是自己薅的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把这门语言的编译速度测了一遍,比想象中慢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我在这门语言里踩的坑,在另一门里是常识。我盯着屏幕沉默了十分钟。我打开官方文档,发现这个 API 在上个版本被 deprecated 了。这大概就是程序员的人生吧

同样的代码,同事机器上跑正常,我机器上就报错,最后发现是版本差了一个小数点。我在心里把涉及的所有环节都过了一遍。我默默把语言换成了团队里最熟的那个。果然现实比段子更精彩

这门语言的表达力很强,代价是别人读起来费劲。我想了想自己这些年,好像确实如此。我把这段代码用两种风格写了一遍,选了团队接受的。这条经验值直接拉满

函数式程序员说一切都是函数,面向对象程序员说一切都是对象,运维说一切都是重启。我想反驳,但发现他说得对。我发现有人用这门语言写业务,用得很别扭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说 JavaScript 是最好的语言的人,一定是没看过它的类型转换表。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法反驳。我发现这个项目用了四种语言,每种只用了一小块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

语言的设计哲学会在代码风格里留下很深的痕迹。我默默记下了这句话。我把这个团队的技术栈盘点了一遍,很杂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这门语言的错误处理方式让每行代码都变长了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把这两种语言的写法都实现了一遍,对比很直观。感动,然后我学到了新的一课

Swift、Kotlin、Dart 每个都学了一点,最后项目还是用老语言写的。我拉了个小群,把相关同学都叫了进来。我把这两种写法的性能对比跑了一遍,差距没那么大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TypeScript 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:JavaScript 的作者后悔了,大家也后悔了。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,大家都一样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社区活跃度投了个票。真香定律准时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