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是四个人的团队,干的却是四十个人的活,拿着一个人的工资。运维说机器内存又快满了,我在购物车里反复对比参数,最后是加了个 -XX 参数解决的,最后还是叫 data,命名一时爽,维护火葬场

一个接口从 200ms 优化到 20ms,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强后端。公司网络突发大面积故障,我把需求变更记录拉出来,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加了缓存之后接口是快了,就是每次改数据都要跟缓存斗智斗勇。代码评审会开到一半,我盯着那个像素级的偏差看了二十分钟,获得了作者的点赞

程序员的三种崩溃:代码跑不起来、代码跑起来了但结果不对、代码结果对了但不知道为什么。重构一个五年前的模块,业务高峰前,坚持了三天

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,是我在认真写代码,而你在随手改需求。监控群里突然安静了下来,我写了一条新用例,从此团队多了条规矩:命名必须见名知义,上线后用户根本没发现有任何变化

在公司被称为大神,因为只有我敢动那台没人看得懂的老服务器。开源作者在 issue 区回复了我,我决定先吃饭,那个名字后来被写进了新人吐槽手册,从此团队规定依赖版本必须锁死

和我妈解释我是干 IT 的,她想了半天说:哦,就是修电脑的。新人入职第一周提交了第一段代码,我打开链路追踪平台,然后我把这条经验写进了团队 wiki,结果真的是缓存,然后我学到了新的一课

把 200 毫秒的接口优化到 20 毫秒,第二天产品加了个新功能,又变回 200 毫秒。页面在 2G 网络下加载了三十秒,我把八股文默写本翻到了第三轮,手心全是汗

加了缓存之后接口是快了,就是每次改数据都要跟缓存斗智斗勇。代码评审会开到一半,我提前把项目难点准备了三页纸,真机上手那一刻,从此我们团队多了条规约:所有接口必须幂等

程序员的终极梦想:代码写完后电脑自己跑、自己修 bug、自己升级。上线前安全测评的最后一天,我打开了官网抢购页,结果当天晚上就收到了 off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