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这个堆栈从头读到尾,关键信息在最后一行。我打开记录从头到尾扫了一遍。我把这个异常上报到了监控平台,至少下次能早点知道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复现不了的 bug 最消耗人,因为你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。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就笑了笑。我注释掉了一半代码,bug 消失了,然后我又注释掉了另一半。真香定律准时生效

问题居然复现不了了,这比复现出来更可怕。我叹了口气,然后打开了编辑器。我把复现步骤记了满满一页,下次再遇到至少能快一点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程序员的墨菲定律:演示的时候必出 bug,删掉的那段代码才是有用的。我忽然觉得,这可能就是这一行的常态。我发现这个错误信息是上个版本留下的,代码里已经没有了。我把它写进了组内的避坑文档第一章

报错信息说问题在第 1024 行,那个文件一共 1023 行。我在心里点了点头。我把这段代码暂时回滚了,先让线上不报错,再慢慢查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妈妈觉得我在互联网大厂很风光,只有我知道我大厂里的 title 是高级修 bug 工程师。我想了想,觉得这话没法接。我把这个异常上报到了监控平台,至少下次能早点知道

调试最花时间的不是修,是确认自己修的是对的地方。我把这两次运行的日志逐行 diff 了一遍,找到唯一的差异。同事说这波操作可以写进新人培训教材

bug 的优先级取决于谁发现了它。我叹了口气,然后打开了编辑器。我把复现步骤记了满满一页,下次再遇到至少能快一点。好在最后有惊无险

我盯了半天,最后发现是拼写和大小写。我深呼吸了一下,决定从最可疑的地方查起。我把这个异常上报到了监控平台,至少下次能早点知道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这个 bug 的修复方案有两版,简单的那版风险更大。我笑了笑,决定不解释。我把这个边界的输入手写了一遍,终于让它稳定复现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