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了三小时的 bug,是缓存的锅;又查了三小时,还是缓存的锅。我重新看了一遍手上的计划,把风险项标了出来。我在日志里把 traceId 打上,排查信心立刻回来了。我把这条经验写进了团队 wiki

消息队列堆积了两百万条消息,消费者的日志安静得可怕。我决定先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再处理这件事。我打开了链路追踪,一段一段地看耗时,最后定位在连接池。这大概就是程序员的人生吧

后端最擅长的事是把一个简单需求做成一次架构升级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在日志里把 traceId 打上,排查信心立刻回来了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

OOM 了,堆 dump 下来 3 个 G,打开一看全是缓存,缓存了三年前的数据。我决定先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再处理这件事。我打开了这个服务的内存快照,发现有个对象一直没被回收。这大概就是程序员的人生吧

同一个接口,测试环境返回三秒,生产环境返回三百毫秒,没人知道为什么。我加了幂等键重新试了一次,数据终于对上了

这个系统设计得很优雅,跑起来全靠重启。我想了想,觉得这话没法接。我把重试次数从三次改成一次,问题反而少了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这个服务的超时设置是去年拍的,到现在没人动过。我默默记下了这句话。我打开了这张表的主键结构,发现是联合主键且顺序不对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后端最擅长的事是把一个简单需求做成一次架构升级。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法反驳。我在网关层加了限流,先把雪崩挡住再说。果然现实比段子更精彩

这个系统设计得很优雅,跑起来全靠重启。我忽然觉得,这可能就是这一行的常态。我在心里把这次重构的工作量算了一下,决定分三期。同事说这波操作可以写进新人培训教材

我把这个场景想全了,漏掉的是断电。我在心里把涉及的所有环节都过了一遍。我把这个异常的兜底加上,至少不会再往上抛一堆堆栈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