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计师给的稿子间距是 37px,问就是设计感。我把这段代码抽成了组件,复用的时候发现参数有十几个。同事说这波操作可以写进新人培训教材

页面在本地是好的,上线之后它有了自己的想法。我停了一下,然后继续手上的活。我把这段代码抽成了组件,复用的时候发现参数有十几个。复盘会上我们把它列成了案例

后端工程师看到前端发来的数据:这格式怎么又是错的。我叹了口气,然后打开了编辑器。我在浏览器里逐个分辨率试过去,终于找到了那个断点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我量的间距和设计稿永远差两个像素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把这两个组件的样式冲突找了出来,是全局样式惹的祸。从此我多了一条团队规约

后端工程师看到前端发来的数据:这格式怎么又是错的。我默默记下了这句话。我打开了设计稿的标注,发现它自己都不自洽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前端工程师写 CSS 的时候:为什么这个 div 就是不听话。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法反驳。我把这个组件的事件冒泡拦住了,父元素的点击终于正常。同事说这波操作可以写进新人培训教材

明明是同一个页面,真机上是好的,模拟器上是崩的。这套流程走下来,我从头到尾又确认了一遍。我把这个组件的事件冒泡拦住了,父元素的点击终于正常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前端最怕的不是难题,是「你顺手改一下」。我叹了口气,然后打开了编辑器。我打开了控制台,发现报错信息指向了一个空行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前端的时间有一半花在了和浏览器解释同一个样式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在心里默默给这个页面的兼容性打了个问号。复盘会上我们把它列成了案例

产品和设计争论了半小时,最后让我「按感觉来」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把这个请求的防抖时间设成了三百毫秒,接口压力小了一半。感动,然后我学到了新的一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