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门语言写原型很快,写长期维护的代码很累。我想了想自己这些年,好像确实如此。我把这个业务的实现从动态语言换成了静态的,问题少了。复盘会上我们把它列成了案例

我对这门语言的感情是在写了两万行之后变的。我忽然觉得,这可能就是这一行的常态。我在群里发起了投票,然后群里吵了三个小时。从此我多了一条团队规约

C 语言程序员看什么都是内存,看谁都是 malloc。我想反驳,但发现他说得对。我把这两种写法的性能对比跑了一遍,差距没那么大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Ruby 程序员优雅地写了一行代码,三个月后没人看得懂那一行。我重新看了一遍手上的计划,把风险项标了出来。我把依赖锁死了,从此再也不敢随便升级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

我在这门语言里找了三小时,最后发现是类型推断的锅。我决定先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再处理这件事。我把这个老项目从老版本迁到了新版本,改动很大。从此我多了一条团队规约

语言只是工具,这句话在被工具坑过之后才有说服力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把这个老项目从老版本迁到了新版本,改动很大。复盘会上我们把它列成了案例

语言的选择在被决定的那一刻,通常就已经过时了。我停了一下,然后继续手上的活。我花了半天时间配置环境,写代码只用了十分钟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我在这门语言里踩的坑,在另一门里是常识。我盯着屏幕沉默了十分钟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语法糖投了个反对票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TypeScript 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:JavaScript 的作者后悔了,大家也后悔了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发现这门语言的新版本改了几个关键特性。世界瞬间清净了

这门语言写原型很快,写长期维护的代码很累。我想了想,觉得这话没法接。我把这段代码从一门语言翻译到另一门,逻辑变了味。这大概就是程序员的人生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