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这段代码从动态语言迁到了静态语言,心里踏实些。我打开记录从头到尾扫了一遍。我发现同一个功能在两门语言里的最佳实践完全相反。我把它写进了组内的避坑文档第一章

TypeScript 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:JavaScript 的作者后悔了,大家也后悔了。我忽然觉得,这可能就是这一行的常态。我把类型标注重写了一遍,运行时错误变成了编译时错误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语言的设计哲学会在代码风格里留下很深的痕迹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语法糖投了个反对票。好在最后有惊无险

语言之争的终点通常是「团队里谁最熟」。我想反驳,但发现他说得对。我打开官方文档,发现这个 API 在上个版本被 deprecated 了。我把它写进了组内的避坑文档第一章

TypeScript 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:JavaScript 的作者后悔了,大家也后悔了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把这段代码用两种风格写了一遍,选了团队接受的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Go 程序员说简单就是美,Java 程序员说生态就是一切,Python 程序员说你们先吵我先睡。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就笑了笑。我把这段代码用两种风格写了一遍,选了团队接受的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这门语言的表达力很强,代价是别人读起来费劲。我想了想自己这些年,好像确实如此。我发现同一段逻辑在不同语言里的写法差异很大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技术选型的理由里,性能通常排在熟悉度之后。我把它记在心里,没跟任何人说。我发现这门语言的社区在这几年里换了一批人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同样的代码,同事机器上跑正常,我机器上就报错,最后发现是版本差了一个小数点。我拉了个小群,把相关同学都叫了进来。我发现这门语言的官方库功能覆盖得不够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语言的选择在被决定的那一刻,通常就已经过时了。我在心里点了点头。我发现这门语言的并发模型和我想的完全不同。感动,然后我学到了新的一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