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wift、Kotlin、Dart 每个都学了一点,最后项目还是用老语言写的。我默默打开了编辑器,准备一步步验证。我把这段代码的写法对齐了团队的规范,虽然我更习惯另一种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

语言之争的终点通常是「团队里谁最熟」。我想了想,觉得这话没法接。我把这段代码用宏展开了,调试变得很难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我用两种语言实现了同一个功能,行数差了一倍。我把手上的资料翻出来又读了两遍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上手难度估了一下,比较陡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我把这段逻辑重写了一遍,用的是团队最熟的那门。我先给自己泡了杯茶,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。我发现同一段逻辑在不同语言里的写法差异很大。真香定律准时生效

语言本身很少是项目的瓶颈,除非它真的是。我想反驳,但发现他说得对。我把这个项目的语言升级列进了技术债清单。好在最后有惊无险

TypeScript 的出现证明了一件事:JavaScript 的作者后悔了,大家也后悔了。我叹了口气,然后打开了编辑器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定位总结了一句,够用。幸好之前留了备份

Ruby 程序员优雅地写了一行代码,三个月后没人看得懂那一行。我打开记录从头到尾扫了一遍。我在心里给这门语言的包管理吐槽了一句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同样的代码,同事机器上跑正常,我机器上就报错,最后发现是版本差了一个小数点。我打开记录从头到尾扫了一遍。我把这个模块用更简洁的语言重写了,行数少了一半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Swift、Kotlin、Dart 每个都学了一点,最后项目还是用老语言写的。我把手上的资料翻出来又读了两遍。我发现这门语言对新手友好但对老手有陷阱。从此我多了一条团队规约

同样的代码,同事机器上跑正常,我机器上就报错,最后发现是版本差了一个小数点。我把手上的资料翻出来又读了两遍。我把依赖锁死了,从此再也不敢随便升级。果然现实比段子更精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