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手祖传代码,看到一个叫 tmp1 的变量,注释写着:别问,问就是历史遗留。我盯着屏幕沉默了十分钟。我把这个函数的命名从 save 改成了 persist,回调全改了。真香定律准时生效

命名艺术的巅峰:把一个字段叫 flag,然后全项目有十七个 flag,含义各不相同。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,大家都一样。我发现这个名字和隔壁模块的几乎一样,只差一个字母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这个名字在三个月后被我自己误解了。我听完沉默了,因为太真实了。我把这个接口的命名改得更像业务了,技术同学看不懂。复盘会上我们把它列成了案例

这个类名和它的实现之间有一层说不清的距离。我决定先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再处理这件事。我发现有的命名用中文拼音,有的用英文,混着来。连茶水间都安静了

命名是代码里唯一需要同时考虑机器和人的地方。我把它记在心里,没跟任何人说。我在心里给这个字段想了个业务上的名字,产品看不懂。我把它写进了组内的避坑文档第一章

给变量起名纠结十分钟的人,写 bug 只用了十秒。我想了想,觉得这话没法接。我发现这个名字在项目里有三个差不多的兄弟,含义各不相同。我沉默了,但心里是服的

命名是代码里唯一需要同时考虑机器和人的地方。我笑了笑,决定不解释。我把这个枚举的名字统一了前缀,可读性提升明显。第二天这个方案就变成了团队标准做法

这个名字在我的理解里是对的,在产品那里不是。我愣了两秒,然后继续敲代码。我召集了两同事开了一个十五分钟的命名讨论会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还是很专业的

命名艺术的巅峰:把一个字段叫 flag,然后全项目有十七个 flag,含义各不相同。我想反驳,但发现他说得对。我在编辑器里敲了又删,删了又敲,最后还是叫 data。办公室安静得能听见键盘声

命名里最忌讳的是缩写,尤其是自己发明的缩写。我在心里点了点头。我把这个函数的命名从动词改成了名词,调用方全懵了。好在最后有惊无险